以身试法的成语故事


以身试法

拼音yǐ shēn shì fǎ

基本解释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

出处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

以身试法的典故

西汉时,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,叫王尊。王尊从小死去父亲,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。伯父家里比较贫穷,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孩子最爱读书,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,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。一天他向伯父央求,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。这时王尊才十三岁,伯父听后惊讶他说:“你还是个孩子啊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?”玉尊说:“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。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,不就行了吗?”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,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。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。王尊当了几年听差,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,长进很快。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孺家经典,之后再被任用。由于他执法严正,逐步提升,当上了县令,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。当时,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,鱼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立即整顿吏治,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,以身作则,为下属作出榜样。法律无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。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,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,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。这贪官入狱后,没几天就一病身亡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。这样一来,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以身试法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身无分文 司马文森《风雨桐江》第一章:“他现在是身无分文,靠那好心肠的女店主借钱度日。”
斩草除根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隐公六年》:“为国家者,见恶,如农夫之务去草焉……绝其本根,勿使能殖。”
隔靴搔痒 宋 释普济《五灯会元 康山契稳禅师》:“曰:‘恁么则识性无根去也?’师曰:‘隔靴搔痒。’”
生龙活虎 宋 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95卷:“只见得他如生龙活虎相似,更把捉不得。”
正身明法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
算尽锱铢 清·昭梿《啸亭杂录·吴利府》:“尝牟利于主算者,主算者算尽锱铢,其父犹以为未足。”
花拳绣腿 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69回:“只见张国乾缚得花拳绣腿,戚光祖、戚继祖两个教师在后面跟着,走上台来,两边坐定。”
东扶西倒 宋 杨万里《过南荡》诗:“笑杀槿篱能耐事,东扶西倒野酴醿。”
救经引足 荀况《荀子 仲尼》:“志不免乎奸心,行不免乎奸道,而求有君子圣人之名,辟之是犹伏而咶天,救经而引其足也。”
发号施令 《尚书 冏命》:“发号施令,罔有不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