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菅人命的成语故事


草菅人命

拼音cǎo jiān rén mìng

基本解释菅:一种多年生的茅草;泛指野草、杂草。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样轻贱;随意加以摧残。指反动统治者滥施淫威;任意残害人命。也作“草菅民命。”

出处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

草菅人命的典故

贾谊,洛阳人,是汉文帝时的一个著名文人。自小聪慧好学,极有才华。被文帝召为博士,后又担任过太中大夫的官职。但因为被人嫉忌,后谪为长沙王太傅(老师)。政治上的不得志,使他以屈原自喻,写下了著名的《吊屈原赋》等文章。后来,汉文帝把他召回宫中,要他担任梁王刘揖的太傅。梁王是汉文帝最宠爱的儿子,文帝指望他将来能继承皇位,所以要他多读些书,希望贾谊好好教导他。贾议就此发了一通议论,他说:“辅导皇子,教他读书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,是教他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。假使像秦朝末年赵高教导秦二世胡亥那样,传授给胡亥的是严刑酷狱,所学的不是杀头割鼻子,就是满门抄斩。所以,胡亥一当上皇帝,就乱杀人,看待杀人,就好像看待割茅草一样,不当一回事。这难道只是胡亥的本性生来就坏吗?他所以这样,是教导他的人没有引导他走上正道,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。” 后来,贾谊到梁国上任担任太傅,悉心辅导梁王。可是梁怀王不慎骑马摔死,贾谊自伤没有尽到太博的责任,因此终日郁郁不乐,常常哭泣,一年多后,就死了,死时才33岁。

可是,贾谊这段精彩的论述就此留传了下来。“草菅人命”作为一句成语,也被人们用来形容反动统治阶级杀人的凶残狠毒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草菅人命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自暴自弃 先秦 孟轲《孟子 离娄上》:“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”
火树银花 唐 苏味道《正月十五夜》诗:“火树银花合,星桥铁锁开。”
逢人只说三分话 宋·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21卷:“如今俗语云,逢人只说三分话,只此便是不忠。”
气充志骄 西汉·刘安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:“遂合诸侯于嘉陵,气充志骄,淫侈无度。”
仁义道德 唐·韩愈《原道》:“后之人,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,孰从而听之。”
走南闯北 老舍《龙须沟》第二幕:“这年月呀,女人尊贵啦,跟男人一样可以走南闯北的。”
分路扬镳 北齐 魏收《魏书 拓跋志传》:“洛阳我之丰沛,自应分路扬镳。自今以后,可分路而行。”
黑不溜秋 梁实秋《喝茶》:“普洱茶,漆黑一团,据说也有绿色者,泡烹出来黑不溜秋,粤人喜之。”
匡谬正俗 唐·颜师古有《匡谬正俗》八卷。田北湖《与某生论韩文书》:“嗟呼!后人之于古人,人誉亦誉,人毁亦毁,因其一节之长,遗其全体之短,习非胜是,好恶不公,有起而匡谬正俗者,辄谓伤忠厚焉。”
立地书橱 《宋史·吴时传》:“每于为文,未尝属稿,落笔已成,两学目之曰立地书橱。”